温州艺文综合高级中学2025年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与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次数:

 

根据《2025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和《2025年温州艺文综合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将于2025年5月24日(周六)举行。并根据测试成绩,择优认定温州艺文综合高中2025年特长生预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具体要求及规定如下: 

一、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详见附件)

二、录取办法

    (一)预录取要求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报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测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中考成绩位次优先录取。

    1.声乐:专业测试成绩总分未达 75 分者不予录取;

    2.舞蹈:专业测试成绩总分未达 70 分者不予录取;

    3.西画:专业测试成绩总分未达 75 分者不予录取。

   (二)各项目预录取与备录取名额

    1.声乐项目预录取 2 人,备录取 0-2 人;

    2.舞蹈项目预录取 2 人,备录取 0-2 人;

    3.西画项目预录取 2 人,备录取 0-2 人。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在不低于生源地 2025 年普高最低控制线录取。

   (四)注意事项

1.专业测试完成后,预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 (/)公示 3 天。每位考生只能被 1 所学校预录取或备录取;

2.招生学校与被预录取和备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同时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备案;

3.中考成绩公布后,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择 优录取。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第一天向我校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从备录取对象中择优依次录取;

4.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平行志愿及其他学校(含我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三、招生纪律

学校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根据招生 工作方案组织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工作。如考生对测试、录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相应公示期内向招生学校、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反映,学校会及时受理并回应考生诉求,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将做到有案必查、违规必究。



附件1:温州市直普高2025年特长生招生(声乐)测试办法.pdf

附件2:温州市直普高2025年特长生招生(美术[含绘画、西画、设计、剪纸])测试办法.pdf

附件3:温州市直普高2025年特长生招生(舞蹈)测试办法.pdf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